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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官司律師談工作失職與過失型瀆職犯罪
案例: 某水利所以698萬元承建某水閘工程,當時擔任該鎮水利所所長兼任鎮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的趙某間任施工質量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在施工過程中,該鎮水利所雇請的施工隊許多方面不按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施工,趙某間對此放任不管。工程驗收前,趙某間又違反規定擅自命令清拆水閘外圍堰通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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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因素復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該如何把握認罪
案例: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庭審對指控事實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8日10時許,被告人彭某某駕駛滬DL65XX號小型汽車(附載熙某鳴)從上海市某某大橋某某東路出口下橋駛入靜安區杏濱路,在西側慢速車道內行駛至杏濱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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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的不法原因給付物,能否作為刑法上的財產
我國刑法學界對于不法原因給付的理論爭議源于刑法基本屬性的定位,即刑法是從屬于民法還是獨立于民法而存在?刑法從屬性說認為刑法本身并不創立新的義務,而只是在其他法律分支中已經確立的規則給以更為有力的認可或制裁。也就是說不能孤立地考慮刑法,應當將刑法視為與其他法律密切協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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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師談高息型受賄犯罪金額司法認定
受賄數額是受賄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國家工作人員通過向請托人出借款項收取高額利息,變相收受賄賂的犯罪情況呈多發趨勢。如何認定此類賄賂犯罪數額,關乎依法懲治犯罪和司法公正。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并無統一的標準,實踐中更是做法不一。 一、當前司法實踐對高息型受賄數額認定分歧 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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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間接故意殺人不存在未遂形態及其,定罪原則
案例: 甲男和乙女系大學校友。2015年1月兩人發展成戀人。2016年畢業后兩人分手。2019年6月兩人和好。2020年春節兩人相互贈酒。2020年4月30日,乙女借故將甲男贈送的酒退還,并將甲男從微信好友中刪除。得而失之,失而復得,得而復失,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甲男在這段戀情中飽受痛苦折磨,長期處于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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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相關案件法律規定解讀及關聯條文對照
隨著信息技術迅速發展,人臉識別技術逐步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為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人臉識別技術所帶來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也日益突出。一些經營者濫用人臉識別技術侵害自然人合法權益的事件頻發,引發社會公眾的普遍關注和擔憂。 2021年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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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單位的名義得來的贊助款私吞構成何種犯罪
案例: 被告人閻某某利用擔任某省體制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體改委)副主任、某省市場協會(體改委下設機構,以下簡稱市場協會)理事長的職務便利,以市場協會投資需要為由,向其下屬的蘇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蘇交所)索要80萬元的贊助。由于蘇交所是市場協會的會員,且閻某某作為體改委的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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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傳統性強奸犯罪如何認定
案例: 被告人趙某某、賈某某、熙某某及其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在整個過程中沒有拒絕、反抗、呼救,系自愿與被告人發生性行為。被告人次某的辯護人亦提出不能排除被害人系自愿與次某發生性關系的可能性。被告人胡某某的辯護人提出胡某某系從犯等辯解意見,請求減輕或從輕處罰。 上海市中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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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師談追訴時效從何時算起
案例: 一、受賄犯罪事實。趙某某利用其上海市某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某靜安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賈某偉、張某等人在設備采購、檢驗科合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9萬余元(未遂151萬余元)。其中,趙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賈某偉在某靜安醫院內窺鏡等設備供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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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聲明違背事實侵犯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被告藝術學院下屬的產業開發部與原告李某平簽訂協議,聘用李某平為藝術學院下屬培訓中心的副主任,主管美術培訓。次年5月1日,雙方續簽一份協議書,約定繼續聘任李某平為該培訓中心副主任,并約定李某平每年上交藝術學院無形資產使用費15 000元。2018年10月28日,藝術學院單方決定終止與李某平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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